[摘要] 需要注意的是,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贷款办不下来,法院判决时一般会以合同约定为准,所以购房人在与开发商和卖房人、银行签订合同时,就注明违约责任,在维权时会更容易些。
法院判决采用优先合同约定原则
需要注意的是,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贷款办不下来,法院判决时一般会以合同约定为准,所以购房人在与开发商和卖房人、银行签订合同时,就注明违约责任,在维权时会更容易些。
贷款周期变长,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购房时间成本变长,有些卖房人在等待贷款期间,把房子di押出去,或者出现其他债务纠纷,造成买房人不能过户。有一种方式可以减小这种损失,那就是预告登记制度。
买房人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进行预告登记,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,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,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。2007年颁布的《物权法》确立了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,《物权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“登记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,处分该不动产的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”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,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:转移产权,以房产作di押,以房产做担保。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,卖方仍与第三方签订了房产di押合同,第三方的di押权也不成立。不过预告登记之后,卖房人是可以继续出租房屋获得,或者住在房子里,直到交房。
这样看来,预告登记后,卖房人不能在没经过买房人同意的情况下,随意处分房产,防止了一房二卖。
需要注意的是,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,“预告登记后,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,预告登记失效。”所以,预告登记三个月内,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。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,也没关系,你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。目前,法律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。各地登记机构也都准许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预告登记。另外,二手经适房无法进行预告登记。
无论是买房还是申请房贷,都是一个复杂、容易产生变数的过程,贷款办不下来、房子出现问题,到最后受伤最深的还是买房人,让人欲哭无泪。大家还是谨慎些,仔细核查房屋信息、保证材料真实有效,尽量别出差错。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